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彭文卓
制图 吴凡
近日,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发布了一项《北大后勤工人调研报告》。《报告》称,61名北大学子访谈了100名北大后勤工人,结果发现,36%的后勤工人没有任何劳动合同,食堂部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高达43%。
对此,北大回应称,学校采用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及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均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各种保险,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学校用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务公司支付费用;通过劳务外包或合作经营方式用工的,学校有关用工单位均与劳务外包公司或合作经营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大学的规章制度。
不论北大官方回应和北大学生调研谁更准确,这一《报告》甫一公布,即引起了人们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关注。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该法,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并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也同工不同酬。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同时明确: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是到2016年2月底之前。
《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为了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有的用工单位假借服务外包或者劳务承揽的名义,行劳务派遣之实,“假外包、真派遣”成为少数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手段,企业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难以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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