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创业社团: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活跃高校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交流高校创业社团(包括KAB创业俱乐部)建设的成功经验,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联合开展2019年高校百强创业社团展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媒体支持:KAB创业俱乐部微信公号、青创头条APP
三、征集对象及报名流程
1.活动面向拥有KAB创业教育项目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创业社团(含KAB创业俱乐部)。
2.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创业社团(含KAB创业俱乐部),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统一报名(或KAB项目主管部门),每所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家创业社团(含KAB创业俱乐部)。
3.活动报名前请前填写《2019年高校百强创业社团展示活动报名表》,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同时填写信息采集表。各高校团委(或KAB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名单,并于6月18日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统一直接发送至kaboffice@qq.com活动邮箱。
4.报名审核成功后,活动主办方开放活动展示平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创业社团(含KAB创业俱乐部)按要求将文字、图片等展示材料自行上传。
四、评选标准
报名高校创业社团必须在活动通知下发前正式注册(指在学校或学校有关部门正式备案)并运行半年以上,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社团的基本情况,包括社团成员人数、创业人数、办公场地、新媒体公号等;二是创业社团成绩及特色活动;三是在高校社团中有较好的影响力。
活动主办方将根据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高校百强创业社团,其中公众投票占评选结果比重40%,专家评审占评选结果比重60%。
五、活动推进
6月中旬,发布活动通知;
6月中旬,各高校创业社团报名;
6月下旬,网络展示及专家评审结果公布;
7月,邀请获奖高校百强创业社团负责人参加2019年大学生创业实训营。
六、活动奖励
1.活动评选出2019年高校创业社团十强,各奖励2000元,并颁发奖杯与荣誉证书;2019年高校创业社团百强颁发荣誉证书;
2.邀请2019年高校十强、百强创业社团负责人(学生1人)参加2019年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主席暑期训练营,相关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
3.参与本次活动的高校创业社团,可申请成立KAB创业俱乐部,参与KAB举办的一系列活动。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联系人:赵鸿宇
联系电话:010-64098061
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中国青年报社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