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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创政策,服务大学生双创工作,通过寻找、发现、展示和传播“大学生创业英雄”的榜样力量,引导当代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共同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

    战略支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寻访对象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

    2.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每所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活动主办方报名;

    3.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的创业青年不再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的创业青年,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四、评选标准及报名流程

    1.报名者必须在活动通知下发前注册有实体公司,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企业成绩,包括商业价值、社会创新及社会责任价值;二是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故事,能够体现大学生创业的榜样作用;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活动主办方将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和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含10强),其中公众投票占评选结果的40%,专家评审占评选结果的50%,百所高校创业社团代表评审占评选结果的10%。

    3.活动报名请填写《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各高校团委汇总报名材料,于12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统一发送至kaboffice@qq.com。

    五、活动安排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12日,活动报名;

    2016年12月中旬,开启微信网络投票环节;

    2016年12月下旬,最终公布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名单;

    2016年12月,举办10场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2015年)母校巡讲活动;

    2017年3月,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来京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

    2017年,编辑出版《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

    六、其他事宜

    1.主办方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颁发荣誉证书;

    2.在《中国青年报》推出专栏、专题报道;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官微(中华全国学联),KAB项目官微(KAB创业俱乐部)推出大学生创业英雄的创业故事系列报道;

    3.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部分代表参加由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主办的2017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实训营及2017年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举办的高校大讲堂、投融资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和平

    联系电话:(010)64098510

    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刘 贺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活动公告及报名表请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的通知扫描版 

    附件2: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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