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7月13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了《深圳进一步落实创业培训政策》,有创业需求或培训愿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深圳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培训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四类。其中,创业意识培训由各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组织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由经过遴选的社会化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由市公共就业机构资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组织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创业交流考察,提升创业者管理能力。
参加创业培训者首先要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都可以享受补贴。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情况免费报名学习;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查询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开班情况,确定班次后到培训机构缴费报名。对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应补贴。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原则,制定遴选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创业培训机构。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当是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以及取得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培训教育机构。编辑:林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