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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也可申请创业贷款担保

发布时间:2015-11-26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鲁哲

  新民晚报讯 (记者鲁哲)允许意向创业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同等享受本市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昨天,市政府召开推进会,全面部署启动实施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用3年时间,全市开展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80家,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行动计划同时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创业就业。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同等享受本市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的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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