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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打造“创业型城市”创建创业孵化基地50个

发布时间:2015-11-26 16:4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莞将打造“创业型城市”

  日前,东莞发布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了“十三五”期间就业创业工作内容。根据意见,东莞将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东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提供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努力将东莞打造成为创业型城市。●南方日报记者靳延明

  任务目标 初创企业年均增长10%以上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机制制度,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开发人力资源为产业发展服务,推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0万,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次,完成创业培训10万人次,就业创业服务率达100%,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创建创业孵化基地50个,努力将东莞打造成为创业型城市。

  就业战略 实施机器换人淘汰低端岗位

  意见指出,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逐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促就业创业带动经济增长。

  在此过程中,将围绕转型升级战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实施“机器换人”计划,逐步淘汰经济附加值低、危险性高的低端岗位,提升就业质量。

  此外,东莞还将大力发展金融租赁、电子商务、海外仓储、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创业扶持 落实税费减免降低创业成本

  依照意见,东莞将在“十三五”期间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将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放宽住所登记,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广“一个窗口”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等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与此同时,落实税费减免降低创业成本,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意见还明确,将发挥市产业转型升级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模适当、杠杆效应、稳健推进”的思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带动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资本投入,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领域的创业,实行专业运营,滚动发展。支持创业企业上市、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此外,引导和鼓励各镇(街)、各类社会机构投入资源和资金创建区域性、示范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等多元化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平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优质的众创空间和专业的创业服务。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资金资助和孵化服务补贴。

  提升水平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东莞将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把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工商业园区和大型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政府对创业者的政策咨询、项目推广、开业指导、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与此同时,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大力推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渠道办理补贴申请、核发等业务的工作模式,全面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探索“告知承诺制”和“失信惩戒制”,实施“信任在前、惩戒在后”的补贴发放新机制,简化证明材料,通过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等渠道校验申请人信息,严格执行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工作的要求。

【责任编辑:陈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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