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务类投诉超过商品类
2013-09-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8月份北京登记消费者(申)投诉6345件,接待消费者咨询52544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72万元。其中登记商品类投诉1319件,登记服务类投诉3667件。

    据悉,8月份,“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登记相关投诉84件,较上月增加20件,目前已办结55件,调解成功38件,其余投诉正在调解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家具出现变形、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商家不予退、换货;商家拖延送货、安装和维修;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等。根据《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是产品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二是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三是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四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或者选择退货。陈雪根

【责任编辑:赵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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