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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是党的十八大中提出的要求。创业是就业的最高形式,要以创业带动就业,就必须充分发挥青年的智慧与才能,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
自2005年8月,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与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开始在中国推广、实施KAB创业教育项目(以下简称KAB项目)。至今,已经有百万大学生接受了KAB课程培训,KAB项目所倡导的企业家精神已深入选课大学生内心,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在创业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这些来自身边创业榜样的力量,可以启发、鼓励和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积极面对当下就业环境,他们的创业历程中所蕴含的精神与经验,更是每位踏上创业之路的青年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为了更好的推进KAB项目,启发、鼓励和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积极创业,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寻访青年创业先锋”活动。
二、活动主旨
以在校学生的视角,寻访KAB青年创业者的创业历程和其所展现的创业精神。通过寻找、发现、展示和传播“青年创业先锋”的榜样力量,引导当代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扩大KAB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推动KAB项目在中国的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2月-11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中国青年报社
战略合作:浙江上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KAB中国创业教育网、中青在线、校媒网
五、活动流程
2013年2月27日 寻访青年创业先锋启动新闻发布会
2013年3月-9月30日 寻访活动进行中,并从4月份开始在中国青年报定期开设“寻访青年创业先锋”专栏
2013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1日 开启网络投票环节,网友们从被寻访的“青年创业先锋”中选出你支持的创业先锋
2013年10月12日—2013年10月17日 邀请KAB项目专家结合网络评选结果,从被寻访的“青年创业先锋”中选出创业100强
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8日 整理选票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证,并在网站公示创业100强结果
2013年11月中下旬 寻访活动及评选成果发布会。同期开展相关系列活动。
六、活动规则
(一)寻访对象及范围
活动主要寻访对象为参加过KAB创业俱乐部社团或者以其他方式接受KAB项目培训、扶助的青年创业者(含在校生和已毕业的社会青年)。具体如下:
1. 各高校KAB项目课程学习者。
2. 各高校历届KAB创业俱乐部成员。
3. 在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主办或协办活动中获得奖励者。
4. 各高校KAB俱乐部举办活动受助对象。
5. 各级“挑战杯”竞赛历届获奖者。
6. 诺基亚青年创业就业计划获奖者。
7. 其他35岁以下青年创业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二)青年创业先锋入选标准
1. 符合寻访对象的受访条件。
2. 已经取得创业成绩。
2.1 已经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包括电子商务店铺),且在经营业绩上有较为优良的成绩;
2.2 在企业、NGO组织中担任高层管理者(包括家族企业)。
3. 能够体现创业先锋的榜样作用。
3.1 能够体现KAB项目倡导的企业精神;
3.2 践行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
3.3 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3.4 倡导创新精神。
七、报名流程
1. 在校大学生(尤其是KAB俱乐部成员和校园媒体记者)需向本校相应主管机构了解寻访对象范围与“青年创业先锋”参选标准,并从候选目标中确定寻访对象,同时鼓励、欢迎青年创业者积极自荐。
2. 登录活动专题网站下载“寻访青年创业先锋报名表”。
3. 根据“寻访青年创业先锋报名表”填写要求组织开展寻访工作,并根据表单相应内容完整填写。
4. 提交“寻访青年创业先锋报名表”至活动指定邮箱。
5. 中国青年报将从来稿中进行筛选,对优秀创业青年进行形象展示。
6. 根据活动规定,准确、完整填写“寻访青年创业先锋报名表(含青年创业先锋调查问卷)”并详实采写受访者创业经历的寻访者将获得30元的信息采集费。
八、相关事项
1.所有按照活动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资料的推荐人,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信息采集费。
2.凡是入选《中国青年报》的稿件,另行发放稿费。
本届活动由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具体承办。
联系电话:010-64098061 64098389
传 真:010-64098399
报名邮件:kaboffice@gmail.com
来源:中国创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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