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熊聪茹 郭燕)19日上午,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的十几位农民相约来到镇中心由15位农民自筹资金800万元建立的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询问贷款事宜。没想到,大部分农民很快就办理了贷款手续,利息与当地农村信用社一样。
民心互助社理事长马占新说,15个农民成立互助社的初衷就是看到农民每年都为春耕贷款发愁,“希望为农民做一些实事”,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仅有的一家金融机构——农信社已无法满足农民的贷款需要。
这家互助社由榆树沟镇15个农民自筹资金800万元建立,专为社员提供存贷款、结算等服务,当地人称为“农民银行”。在注册资本中,最多的一户出资80万元,最少的1万元。
按照互助社章程,只要是当地农民或居住三年以上的外地人都可成为社员,入股资金最低只需要100元,社员参与管理,年底享受分红。
2007年,国家银监会出台《乡村资金互助社治理暂行规则》和《乡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农村资金互助社在政策上实现“破冰”。
19日,这个新疆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揭牌开业,新疆银监局副局长毛晓飞为其颁发了经营许可证。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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