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拨275万元补贴村民就业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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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志强 通讯员/凌有福)解决群众就业,是今年凤岗镇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记者从凤岗镇就业办获悉,凤岗镇今年将发放约275万元经费,用于补贴户籍村民就业,此外,该镇对原有的就业奖励措施进行了修订,将村民就业补贴年限由原来的3年延至5年,使村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补助期限由3年延至5年

  梁春燕是凤岗镇竹尾田村村民,家庭条件相对困难。2008年9月开始,她在村里一家玩具厂找到了一份普工工作,没想到,除了工厂给出的工资奖金外,她每个月还能从镇政府及村委会各拿到300元的就业补贴,使她月工资总额基本保持在2000元左右。

  “一个月有1100元基本工资,还有两三百元的勤工奖,还有加班费,另外每年政府给的补贴有7200元,自己心里面觉得很开心,很感激政府对我们的支持,现在我小孩读书和平时基本生活都有了保障。”梁春燕激动地表示。

  据悉,凤岗镇自2005年开始实行《凤岗镇鼓励“学业、创业、就业”措施》,对到本镇生产性企业工作,从事一般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岗位的户籍村民给予每个月600元的补助,从事后勤工作的村民每月补400元,补助金额由镇、村各负担50%,补助期限为3年。而去年底该镇对该奖励措施进行修订、完善,这个就业补助的期限被延长到了5年。

  就业村民比往年增加

  按照新规定,凡是2007年8月10日后首次申请就业补贴的村民,都可连续5年享受政府给予的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村民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交所在村委会审核,并送凤岗镇政府就业办审批。该奖励措施修订后,村民享受到了更多实惠,就业积极性也明显增强。

  凤岗竹尾田村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赖露迪告诉记者,以前该村40、50岁年龄层次的村民平时都习惯在家里玩,全村仅有10多人进工厂工作,但就业补助政策修订后,村民就业积极性明显增强,目前该村到工厂就业的村民已增加到40多人。

  除了在本镇生产性企业就业的村民外,在公益性岗位(如环卫、绿化)工作的户籍村民每月也有400元的补助,而经凤岗镇政府、村委会统筹安排或自由选择到镇内企业工作的户籍大学毕业生,大专学历的每月补助800元,本科以上学历则每月补助1000元。补助金额均为镇、村各负担50%,补助期限也一样由原来的3年延至5年。

  凤岗镇就业办副主任赖舒拉表示,新修订的就业奖励政策实行之后,凤岗镇村民就业人数比往年明显增多,去年该镇有1500人次获得就业补贴,今年预计将上升到1600人次左右,而凤岗镇今年将为此发放就业补贴经费约275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赵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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