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
经营许可证将在4月集中发放
2011-04-12
来源:

  4月7日,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截至3月31日,我省已如期完成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共有380家左右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完成备案登记,其中法人机构320余家,分支机构60余家。

  “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计显示,我省该项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列。”省金融办地方金融处处长程永革透露,4月份将为验收合格的合规担保机构集中发放经营许可证。

  历时一年 肃清担保市场乱象

  4月7日,成都合力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格外忙碌,他们正在整理资料,为领取经营许可证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该公司董事长石建昌表示,通过整体规范,能让担保行业在自身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发挥服务中小企业,实现银、担、企多赢的独特功能。

  如果称这些即将“领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正规军”,那么一年多前,规范整理工作还未启动时,融资性担保市场可谓是“山头”林立、一派乱象。程永革说,“乱”主要体现在几方面——

  公司乱:许多公司挂着“担保”的招牌却从事着非融资性担保的其他业务,有名无实;业务乱:许多没有担保资质的公司暗地里也在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个别甚至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开展规范整顿之前,四川有2000余家名称中有“担保”字样的公司,整个市场陷入无章可循、无序竞争的状态,加大了市场风险,以致一提起担保公司,人们总容易把它和“高利贷”、“水公司”等字眼联系起来。

  继国务院国办发[2009]7号文件提出由银监会牵头、多个部委配合对担保行业实行伞形监管模式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面均拉开了规范担保行业的序幕。去年3月8日,中国银监会等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期一年的整顿,并规定今年3月31日是规范整顿的最后期限。

  “一年来,我们收集、统计了成百上千家企业的资料,从注册资本标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业务经营规范性标准、出资能力标准等方面展开全面审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市场反应不断完善与修正实施细则,为规范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后续监管打下基础。”程永革表示,清理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部分机构初期对待调整的不适应,但通过充分沟通,我省最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规范整顿工作。

  规范有序 银、担、企多赢局面渐显

  “四川省对担保公司的资本金监管力度在全国来看是比较严厉的,但在高标准中‘存活’下来的担保公司都是有实力的担保公司,使得担保市场会更加规范。”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浪淘沙之后留下的融资担保公司是真正可以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帮助的。”

  市场规范,在银行的信用度提高、担保倍数放大,从中获益最大的就是担保公司自身。在业务和效益急剧增长的催动下,一些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迈开了向资本市场进军的步伐。

  成都西联钢铁有限公司是汇通担保的老客户。“在最开始的时候,只需要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但随着西联钢材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其担保额已经变成了近2亿元。”汇通担保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优质客户越来越多,需要提供的担保额越来越高。要真正突破资本金瓶颈,还是要通过上市融资来解决。年内公司会启动上市程序,力争成为省内首家上市的商业性担保公司。”

  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也已完成多轮增资扩股,宣布开展股份制改造工作,并利用募集到的资金,拓展担保业务的服务范围和担保配套服务,增加担保业务的附加价值,争取尽快上市。

  一位银行业人士坦言:“以往大多数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规模偏小,融资担保能力偏弱,很难与商业银行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形成了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过一年的清理整顿,目前的担保市场已经变得比较规范。以后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只认可经过了备案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程永革表示,在后续监管中追求的是质量而非数量,将进一步着眼于制度的完善,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具有的金融性和中介性两重属性,为中小企业以及新兴朝阳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新闻链接

  2010年7月,省金融办发出通知,对全省的担保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同年11月,《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按照要求,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在市(州)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在全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而且必须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由银行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全额托管,才能最终获得省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凡是因未达标而拿不到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将不能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公司名称中也不能出现“融资性担保”字样,同时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及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变更,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本报记者 卢薇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赵金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