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业优惠政策已开始实施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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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日起,支持和促进就业的最新税收政策已开始实施,新政策为包括农民工、大学生在内的创业、就业者提供了更多优惠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通过与上海一家著名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天尚行投资服务集团沟通后,了解到目前国家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新政策出台后,据上海天尚行透露,来至该集团咨询申请优惠政策的创业者们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大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公司。那么,这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何申请呢?该代理机构在其官方网站上(www.zhucegongsi.cn)公布了以下程序与方法:

  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时,符合优惠政策的人员须按照以下规定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国企下岗失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等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止2011年12月31日。

  (六)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二、税收减免申请程序

  (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程序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

  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须持下列材料:

  减免税申请;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程序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上所称的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具有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来源:千龙网

【责任编辑:赵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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