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大学生合伙创业可申请贷款30万元 |
| 2010-07-30 |
| 李兴文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表示,对符合条件合伙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发放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从事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由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期限可放宽至两年,并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提供第二次贷款扶持,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江西省政府明确,对开展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生,自创办之日起,一年内减半缴纳房租费和水电费,3年内免交物管费、卫生费。 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J-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