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业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在实践中丰富和深化创业教育,实现课内课外创业教育的良性互动,培养面向社会的创新创业型青年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KAB全国推广办公室(设在中国青年报)将在开展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以下简称KAB项目)的高校中实施 KAB创业教育项目实践活动,支持相关学生建立KAB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KAB俱乐部)。现对俱乐部的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KAB俱乐部的目标和总则
(一)KAB俱乐部的目标:增加学生对创业实践的了解和认识,
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能力。
(二)KAB俱乐部的性质:KAB俱乐部是由高校学生自愿发起、经学校团委批准设立、由KAB讲师提供指导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
(三)KAB创业俱乐部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校纪校规,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成立KAB创业俱乐部的条件:发起、设立KAB俱乐部的学校应该是经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国际劳工组织命名认证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或KAB项目试点院校。KAB俱乐部应制定章程,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KAB全国推广办公室负责全国KAB俱乐部的日常指导、联络和管理。
二、关于KAB俱乐部的活动
各KAB创业俱乐部应在KAB项目创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开展活动。活动的内容可以包括:
(一)企业家访谈活动。邀请经营成功、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走进校园,向青年介绍创业经验和感受。(例如“诺基亚创业大讲堂”活动)
(二)企业走访实习活动。安排学生参观企业或者去企业实习见习,实地了解企业的运行和发展情况。
(三)商业计划书竞赛活动。为学生撰写商业计划书、参加相关竞赛和评选提供信息和咨询。
(四)模拟企业活动。俱乐部成员可以在学校和KAB全国推广办公室指导下成立或参与虚拟企业,通过建立、经营虚拟企业学习和应用有关创业的知识和技能。
(五)创业项目推荐活动。在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KAB俱乐部可以向高校孵化器、科技园区、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等创业扶持机构和其他市场机构推荐优秀创业计划。
各KAB俱乐部可以围绕创业教育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但KAB俱乐部的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KAB俱乐部的管理
各KAB创业俱乐部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和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并纳入KAB创业教育项目实践活动框架内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管理要则如下:
(一)资格申请
具备以下资格的高校可以通过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网站(www.kab.org.cn)向KAB全国推广办公室提交KAB创业俱乐部成立申请表。
1、学校有获得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认证的KAB培训师或讲师。
2、符合学校社团资格,成立的社团有完整组织结构、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指导老师。
经审查批复后,可以挂牌运行“KAB创业俱乐部”。
(二)品牌保护
全国各俱乐部统一使用“KAB创业俱乐部”字号和视觉形象,字号前可体现学校或院系名称。在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审批下,如果俱乐部接受社会赞助,可根据捐助协议,为俱乐部冠名。未经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KAB创业俱乐部”字号和视觉形象。
(三)监督和评估
各KAB俱乐部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向KAB全国推广办公室提交活动报告和工作总结,并提交至少3份由KAB俱乐部成员独立或集体完成的商业计划书。该商业计划书主要用于体现俱乐部的活动成果,仅供教学、科研使用。
(四)交流
根据需要,各高校的KAB俱乐部可开展校际交流活动。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将为各KAB俱乐部提供网上和网下的交流机会。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
200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