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立足培训 鼓励创业 强化服务
2009-12-30
孙健

  培养青年自主创业精神

  近年来,欧盟按照《里斯本战略》所确定目标,要在欧盟推行世界上最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实现可持续的增长。为此,欧盟特别注重对青年人进行就业前期教育和培训,积极实践青年自主创业的就业战略,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创新与就业模式的变革。只有把青年教育与知识、技能和自主创业观念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一代知识青年。为此,欧盟从2000年就开始通过相关教育,帮助青年更多掌握企业运营知识、专门技术和增加自主创业的技能。

  欧盟国家首先从青年教育和培训入手,在中学、技术院校和大学适当增加学生与社会及企业接触的实践课程,注重培养青年人的自主创业的兴趣和信念。

  记者日前走访了比利时鲁汶大学教育培训机构。讲师布兰特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欧洲高等教育面临的一项挑战就是如何激励学生通过知识、技能的学习,建立起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与研究能力。该学校已经总结出几点做法和经验:首先要培养青年开放和积极的学习态度,让他们认识到从掌握知识到自主创业是社会的进步,是繁荣经济与改善福利和发展个人事业的重要途径。

  其次,包括大学在内的教育系统积极争取各类学生和教师定期向企业流动,而企业界人士也经常到大学进行交流,这样做有助于青年人创业理念的形成;再次,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业务实习、项目合作等活动,增加年轻人择业与创业的信息,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树立起创业的信心;最后,教育机构的课程设置、教材内容与教学方式等,都适当考虑到青年人将来自主创业的需要,使学校教育向企业需求延伸、扩大。

  布兰特表示,学校的创业教育十分必要,而且要面向所有感兴趣的学生群体,并涉及所有学科领域。大学必须在创业课程的教学中吸收企业家和商界代表加入,例如通过聘请优秀的企业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大学教师也应该接受相应培训,与企业界保持联系;流动计划应该包括大学里的学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以此建立与企业界的联系网络。直接接触企业可以帮助青年人了解并预测创建企业时的市场需求。同时,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大学的办学过程中,如进入教董会、设计科研计划、录取新生、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等。此外,应为大学与企业的流动引进法律框架的支持和保障,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向企业的流动应该被认可并给予认证。

  再者,商业运作和创业活动的知识要在中学、大专和大学各阶段都有教授,鼓励和促进年轻人进行企业家实践活动,为希望自主创建小企业的青年人提供合适的培训课程。具体内容包括:培养企业家精神;在中等教育阶段帮助学生运作微型企业或虚拟企业;培养学生掌握初步的金融信贷、税收成本、市场分析的知识,为成立企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2007年至2013年度欧盟的“青年行动计划”将鼓励年轻人的创业主动性、企业家精神和创造性作为重要目标,以此确保各职能机构和教育培训组织能够充分满足青年创建新的小企业的服务要求,并尽可能提供终身培训和咨询。

  欧委会为此制定出专业培训和技能认证等有关标准,其中包括非正规学习认证的共同参考原则,将通过在技术培训和参加自愿者工作等在正规教育系统之外的活动所获得的技能予以认证。欧委会还与中小企业及其协会进行合作,组织青年人接受范围广泛的从电子商务、管理技能到语言能力在内的培训,全面强化青年创建新企业的能力。此外,由于新兴信息技术是影响新建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欧委会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培训。

  建立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障

  欧盟已决定在今明两年内支持成员国的创业工程,而无需成员国出资。欧盟与成员国鼓励青年创新企业应当具备更加明确的新技术和新产业的要求,并按照创新企业的特点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

  据比利时企业联合会的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比利时适龄青年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比例是32.6%,比2005年增长了近5个百分点。欧盟成员国根据“青年创业计划”的安排,建立了多方合作的鼓励青年创业机制。

  其一,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形式多样的资助项目,为增加青年创业提供最基本的资金保障。根据欧盟委员会的“青年创业计划”要求,欧盟成员国均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拨款支持教育、培训和社会机构专门对青年创业活动给予支持。如欧盟委员会一直从“社会基金和全球调整基金”中划拨款项,支持各成员国青年就业行动和创业计划的实施。每年大约拨款1500万至3500万欧元,用于创建和完善青年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教育、培训及实践基地相关的投入。欧盟同时还要求接受拨款的成员国政府划拨相应的配套资金,提供必要的教育设施、管理人员等资源。

  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盟已决定在今明两年内支持成员国的创业工程,而无需成员国出资。欧盟官员估计,欧盟与成员国将至少再拿出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5.5%,总额约5500亿欧元的资金刺激经济复苏,其中包括欧盟及各成员政府支持创建新企业、对青年创业给予适当的减税、融资和直接补贴等费用,以更好地落实青年创业计划项目的实施。

  其二,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帮助与合作,用示范效应推动青年创建新企业的积极性。比利时瓦隆大区总共400多万人口,就有30多个经济技术园区、企业之家设立了专门培训青年就业的“培训与实习中心”,定期为在校或已经毕业的青年进行专门的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费用由欧盟、比利时和瓦隆大区政府分摊。

  在欧盟国家中,中小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而青年创业的起步阶段往往是从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开始,两者之间在经营方式、资金筹集、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许多共同之处。因此,比利时政府在政策上要求每个经济技术园区、企业之家都应设立专门为创立中小企业而服务的机构或人员,鼓励青年在与研究机构、高校及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合作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新企业。经济技术园区、企业之家的管理部门会主动提供办公地点、信贷手续、技术设备等的咨询与服务,在新企业成立之后的两年内给予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与成员国鼓励青年创新企业应当具备更加明确的新技术和新产业的要求,并按照创新企业的特点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如对通讯系统软件设计、新能源研究和利用、环保产品生产与推广、生物医药技术与产品开发等,可以给予最为优先和优惠的支持。

  其三,在成员国中大力推广小额信贷机构,为青年创建新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在比利时,金融公司、银行经营的小额信贷机构等,都会设立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青年创建新企业的融资业务,使新成立的中小企业能较为方便地获得融资担保,这反过来又促进了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一些基金会还提供税收、资金以及担保方面的支持。另外,还有贷款用于推进私人在社区发展产业的投资,积极为青年创建新企业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