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网络侵权
2009-11-26

  中青在线:王教授,网络实行实名发贴在法律上可行吗?

  王明雯:我们的互联网没有搞实名制,目前似乎还不太可能。

  互联网在我们国家起步虽晚,但发展速度很快。针对李总刚才讲的那种情况,他希望用法律的方式调整网络中网民的行为,这种需求是现实存在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可以很快的制定一部很合适的法律,能不能实行实名制还存在几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必须遵循网络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任何对互联网的规定都要以不妨碍互联网的发展为前提。第二个就是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首先是网民有表达民意的自由。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起了很重要作用,网民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表达民意,这是一个好事。但是它也有负面影响,因为信息不能核实,有很多人借助这种方式诋毁他人,达到自己目的。其次,媒体、新闻工作者有新闻自由,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责任。再次,网络行业有提高点击率,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最后,我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网络领域中的权益有要求得到切实保护的权利。因此,网络实名制发贴涉及到多方利益,立法要照顾到各方利益,找到利益的平衡点。

  中青在线:我理解王教授的意思是,实名制发贴涉及到自然人、法人的言论自由、隐私权、名誉权的保护,以及网络公司的点击率和互联网行业的整体发展等各方利益关系。为了照顾到各方利益,可不可以实行一部分实名制发贴,另一部分非实名制发贴。实名制论坛的可信度显然比非实名制的可信度要高。

  王明雯:问题是我们在操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哪些内容应该实名,哪些内容不应该实名,无法明确规定。如果法律做得这么详尽的话,很快这个法律规定就会被淘汰,因为法律需要一种超前性,需要一定的弹性。此外,我们互联网发展处在这个阶段,可能更多的是一种鼓励的倾向,因为包括我们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边也谈到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等等。因此,可以这样讲,您刚才说的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设想,我们在某些方面可以自由的发言,在有些时候又要求实名,应当说这个操作起来是有很大的难度的。不过,我们可以考虑在将来逐步地实行后台实名制,就是我们前台用一个网名,但是后台知道我的真实的身份是什么,这样一来的话,就有可能对于将来如果发生侵权之后,我们就可以很快找到这个侵权人。

  但是也有不同的观点,就是觉得这样做的话,我们中国民主进程会受到影响,那些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来说话的人还是不敢说,毕竟他们的真实意图不敢随意表达出来,所以我认为,实名制可能是将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目前这个阶段还不是很现实。

  中青在线:李总,针对网络实名发贴,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李银祥:我个人的观点是,既然国际上已经有这个先例,像韩国已经是网络实名了,那么中国实行网络实名的法律规定也是可能的,但是事情各有利弊,它肯定会牺牲某些人的某些利益。我个人觉得,公民如果要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有现成的正当的渠道,消费出了问题有315,你举报某人贪污受贿有纪检部门,这些渠道都是正当的,可以让你来表达你的意愿。

  中青在线:李总,您作为一个企业家,如何看待竞争呢?

  李银祥:我觉得正当的竞争是好事,它促进企业的发展,促进行业的发展,可以说对科技的促进、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促进都是积极的,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就没有动力,那么社会不能迅速地前进,不能迅速地发展。我们国家搞市场经济的时间还不长,以前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没有竞争,市场经济有竞争以后,必然也会出现不正当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这种竞争对经济的发展起到破坏的作用,国家应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王明雯:实际上现在已经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就是说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法可依了,我们现在讨论的重点是网络领域里的侵权问题,对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我们应如何进行规制,当然也包括如何修改我们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青在线:在市场经济中,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无可厚非,关键是自己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也要尊重和照顾到别人的利益,这就需要制定规则,规范大家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减少恶性竞争。王教授,您如何看待自私与利他的关系的?

  王明雯:在法治国家有一句话叫做“你的任何权利不能超过别人的鼻子跟前”,就是任何权利都要受到制约。法律是一种他律的行为规范,道德是自律的。我们认为,西方为什么要采用法治,就是他们对人性的看法与我们有所不同,他们认为 “人性本恶”,而我们中国在历史上强调德治,认为“人性本善”的,我们靠自己内心的信念是可以达到很高的道德水准的。但是,大家知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的经营理念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一味地要求我们的企业要利他,这是不合理的。企业不能盈利,必然就会退出市场,被淘汰。所以我觉得,企业可以要采取各种方式来追求最大的利益,但是有一点,你不能以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作为前提。针对网上的那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我觉得必须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去加以规范。而怎么制定相关的网络规则,这是我一直关注的,我想明年两会的时候,我们可以在收集类似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立法或者修改法律的议案。

  李银祥:谢谢王教授中肯的建议。

  中青在线:李总,我特别想问你一个问题,面对这样的竞争你是什么态度?

  李银祥:一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一帆风顺地发展是不可能的,企业发展壮大了,就会树大招风,企业弱小的时候,没人关注你,所以当我看到这种恶意竞争时,第一反应是高兴,这说明我们有实力;其次,我们怜悯那些恶意攻击的人;再者,我很遗憾、很惋惜,觉得这个市场还不够完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有可乘之机,我们希望有更完善的法制环境。

  王明雯:虽然我们怜悯他们,但是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放任它,希望我们相关的行政部门加大执法的力度,也希望我们的立法要跟上,这样才能让我们少遇到这种事情。

  李银祥:希望通过媒体和人大代表等各种渠道,呼吁这方面法律的尽快出台。

  王明雯:我个人觉得,像李总这样的情况,他不是个案,正是因为不是个案,所以我作为人大代表也非常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我个人觉得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的发展,还是要寄希望于网络立法,完善法律体系,给我们的企业一个更好的生存空间。

  中青在线:让我们共同期待企业生存的环境进一步完善,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

  来源:中青在线 (J-07)

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