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出版:三十年里的“三次创业”
2009-11-03
朱杰人

  “第三次创业”迫在眉睫

  进入新世纪,对大学出版社来说,迫在眉睫的一件事就是——“改制”。

  自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以来,出版社的体制改革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地方出版社相继进行了企业化改革试点并取得成果。但大学出版社的改革很长时间内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为什么?因为认识上还不完全一致。大学出版社要求保留事业单位的理由主要有这样几点:1)强调大学出版社的特殊性,自己是为科研和教学服务的机构,不能视为单纯的企业。2)强调所谓的国际惯例,要求如牛津、剑桥一样享受免税的待遇。3)强调大学出版社是学术出版社,学术出版不能市场化。如此等等。大学出版社的发展正是两头都占便宜的结果。它们不想丢掉既得的利益。所以,大学出版社没有改革的动力。

  但是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2006年3月,中央又召开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会议,重申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心。会议第一次明确指出“大学出版社属于改革的对象”。紧接着,教育部与新闻出版总署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各高校调研,确定了第一批试点的出版社。

  我认为,出版社的体制改革,从所谓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变为企业,是出版社本质属性的回归,是理顺出版社的经济关系、权属关系、人力资源关系,而这是进入市场、驾驭市场、适应市场的前提条件。所以,改制是顺应潮流。

  再者,从现状来看,中国的大学出版社其实一直在按企业规律运作,很多出版社工商登记注册的就是企业。发展良好的出版社也正是那些企业化管理做得好的。所以改制是水到渠成的事。

  此外,根据国家综合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如果将来国家在管理公益性单位时严格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对非营利性组织的管理办法,那么,那些所谓的公益性出版社就会受到税收、出书范围、经营范围、薪酬分配等的种种限制,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所以改制势在必行。

  2007年初,18家高校出版社成为转企改制试点单位。至2009年,这批“探路者”们已完成改制一年有余。

  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改制过程为例,这条路走得是相当艰难,经受了剧烈的阵痛。首先,要非常重视协调与学校的关系,要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是改制过程中要坚守的重要原则。第二,在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学校国资管理部门选定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了出版社的资产状况。第三,经过改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第四,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第五,在改革方案中,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是一大亮点。

  改制的积极效应和成果非常明显:由于采取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措施,让员工真正从改制中受益,绝大多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出版社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出版社的竞争力也不断加强,市场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改制以后,政府在书号资源方面的适度放宽,合理分配,使华师大社的书号困难明显得到缓解,提升了编辑们开拓好选题的积极性,出版社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可量化比较的方面看,以2009年7月底的财务数据为标准,华东师大出版社的发货码洋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74%.

  我深刻感觉到,中国的大学出版社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出版的集团化大趋势,使中国的大学出版社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国内外资本运作的手段和方式越来越丰富和多样化;数字出版浪潮对传统出版业态的冲击……这些全新的外部环境,也给今天的大学出版社提出全新的研究课题:如何应对改制带来的变化?如何应对公司化管理的新挑战?如何抓住数字出版的机遇?还有很多隐性的问题,随时可能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被深化或者激发出来。

  半个世纪的风起云涌,中国的大学出版社正从孱弱青涩到蓬勃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出版业不容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中国特有的文化和商业现象,这一页值得我们书写和纪念。我希望“第三次创业”能给大学出版社带来新的动力和活力,让大学出版社的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解放。我也相信,在党的正确政策的指引下,中国的大学出版社积极探索自身的理性发展之路,假以时日,中国大学出版的“牛津”和“剑桥”就一定会出现。

  来源:中华读书报 (J-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