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大学生创业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
| 2009-06-29 |
新华网成都6月28日电(记者刘大江)成都市近日规定,凡是在该市自主创业且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其创办企业招用毕业未满5年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记者从成都市人事局了解到,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的项目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代办人事调动和就业接收手续、代办申报职称、户口关系托管。人事代理服务实行属地化原则,由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颁证机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来源:新华网 (J-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