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联手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
| “创业成都”——全国百所高校创业团队(项目)征集活动 |
| 2009-06-26 |
征集到的创业团队(项目),如在成都落户,可获得以下优惠条件: ◆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设立登记免交验资报告。 ◆小额担保贷款: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根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 ◆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创办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高校毕业生创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孵化投资。 ◆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跟踪辅导等服务。 成都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相关扶持政策 ◆凡经批准入园的企业优先享受成都市各项奖励和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和设备,其中租用园区办公用房和生产经营用房(用地)的,给予租金减免或优惠。 ◆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扶持入园企业的项目启动。各区(市、县)财政安排的鼓励和扶持创业的专项资金重点向入园企业倾斜。 ◆入园企业承担的科技公关项目,优先列入成都市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安排科技经费,优先向其提供科技项目转化资金、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小额担保贷款等。 ◆入园企业自投产年度起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不低于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财政奖励。 ◆入园企业缴纳的各种地方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等,前3年原则上由受益财政等额返还。 ◆在入园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入住大学生廉租公寓。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J-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