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试营业免工商登记 创业成功每人补贴5000元
2009-06-26
记者 裴睿

  【配套支持】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

  我市将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各类担保机构探索抵押方式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在城镇创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

  创业培训机构可得补贴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模拟创业实岗训练和创业后续服务,落实补贴政策。经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按培训结业人数每人9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认定的模拟创业实岗训练机构开展训练,按模拟创业实岗训练人数每人8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后续服务机构开展后续服务,按服务人数、项目、质量给予适当补贴。

  各区(市)县都设大学生创业园

  各区(市)县到2010年都要设立1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并充分利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闲置厂房、板房、专业化市场和其他场地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底前建成累计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场所,为参加创业培训后的人员提供不超过1年创业孵化。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居工程、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要优先优惠租售给本地创业者。

  组建专家队伍提供创业咨询

  组建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利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对初创企业要加强上门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提高城乡劳动者创办企业的开业成功率和创业企业存活率。

  推荐好项目可获万元奖励

  运用政府购买成果的机制和办法,建立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创业项目的制度,鼓励市场中介组织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对征集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定期发布创业信息,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对经评估认证的适合城乡劳动者创业的项目,按每个项目1万元标准给予中介组织补贴。

  来源:成都日报 (J-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