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碑林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
| 2009-06-26 |
大学毕业5年的朱颂一直没有工作,最近想开个便利店。原以为营业执照难办的她,没想到登记当天就拿到了执照,成为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出台21条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首个受益者。 根据辖区大中专院校多、大中专毕业生较为集中的特点,工商碑林分局提出了21条措施,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证照管理、验照贴花等行政性费用;对毕业生创办企业,减半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免费提供企业登记公告服务和信息查询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支持“零成本”创业;建立创业“绿色通道”,实行“当场办结制”;放宽出资方式,降低首期出资限制。对大中专毕业生投资开办注册资本50万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以先行登记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3年内全部到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对最低出资数额进行限制等。该局还规定,对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工作不力或不按规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创业工作一票否决制,取消评选优秀的资格;对违反相关政策措施的单位,违规执法、随意执法而给创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陈静涛 杨晓蓓) 来源:新华网 (J-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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