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今年将设500万专款助高校毕业生创业
2009-04-29
记者 陈旺胜 通讯员 毕芬

  今年威海市将设立500万元“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等;年底前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将扩至50家……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今年威海市将有3万余各类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成为威海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主体。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威海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多项面向基层就业项目将启动

  今年,威海市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就业项目。

  “三支一扶”将增加“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大学生农技推广员计划”和“大学生农村工作助理员计划”等新项目,总体支扶规模每年200人左右。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威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照省统一部署,威海市还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500万元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今年,威海市政府将设立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资金,其中500万元作为“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专门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等。威海市将成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立项审理、实施过程监理、项目验收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的综合评价等工作。另外500万元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市区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不受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个体经营试营业制度。

  年底前见习基地扩至50家

  根据产业结构特点,以服务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大项目为中心,威海市将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年底前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扩至50家。

  从今年起,威海市每年将组织约10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用3年左右时间,组织30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间按照当年度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单位、毕业生户籍所在市区财政和市财政分别按比例负担。

  针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威海市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力度,引进先进适用的培训模式,建立1家市级仿真型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培育5家市级重点培训机构,力争5年内新增3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特困家庭毕业生可获特殊帮助

  今年,生源所在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对离校时未就业的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实施重点帮助,向持有就业服务卡的特困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

  各市、区政府将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首次就业安置。力争使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特困生全部实现就业。自主创业的特困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可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

  从2009年开始,市政府将对各市、区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威海晚报 (J-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