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店办照”拟区分商家和玩家
http://www.cyol.net 2008-07-23
本报讯 目前上海市正在酝酿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法规,根据草案中的初步思路,对于“网店办照”一事,拟将“商家”和“玩家”有所区分。
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表示,网络经营者应将网站分为“商务区”和“娱乐区”,“商务区”是针对以盈利为目的、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商家,而“娱乐区”则针对那些“网上新人”。就像游泳池内的“深水区”和“浅水区”,在深水区内必须有人引导,而浅水区只是“试试水”,没必要严格管理。毕竟相关规定的制定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电子商务与其他行业不同,发展趋势是多样化的。 (李欣欣)
来源:《市场报》(J-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