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创业->>创业政策

昆明8大举措鼓励创业 放宽注册条件

http://www.cyol.net 2008-03-05

  核心提示: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民投民有、民办民营、民富民强、民乐民享”的要求不仅已经落地,而且形成了具体、详细的实施举措。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八大举措鼓励全民创业,其中包括实行零注册或“一元钱”注册制,符合规定的家庭也可以作为经营场所。

  举措一:放宽注册登记条件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办理企业经营范围注册登记。对注册资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行业,可以实行零注册或“一元钱”注册制度。对在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一般条件尚有欠缺,但在1年之内能完善筹办企业的,可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实行预备期企业管理等。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在符合有关规定,满足消防、治安、安全、环保的情况下,允许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所。新设立的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到位,可先按注册资本额的20%给予注册,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3万元。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作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私营企业新办的项目,可按新企业给予注册登记,并享受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工商部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完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费由各级财政缴纳。

  举措二:支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头创业

  经组织批准,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企业服务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可以离岗创业,保留编制、职级3年,保留工资及福利保险等待遇1年。到企业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辞职创业,也可以在1—3年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辞职创业人员,除按规定发给辞职金外,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举措三: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创业

  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担任技术顾问、技术指导,或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允许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并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可享受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按市价50%收取房租,以及免费使用有关仪器设备、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用等科技方面的优惠政策。

[1] [2]
打印】 【关闭
  发表评论
【我要说两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注: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
本书指明了民众创业致富和新企业发育成长的正确道路。
《民富论》
职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