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失败成被告规避风险值深思
2007-08-16 11:27:45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5日电 据《今日早报》报道,现在大学生毕业后创业、休学创业的例子越来越多,这其中有成功者,也有很多人半路折翼。但创业未成先打起经济官司的就真的少见了。不久前绍兴两名在校大学生经商失败后,被校友告上了法庭。

  官司不久前终于尘埃落定,法官指出,随着大学生创业现象不断增多,如何规避风险值得深思。

  大学生创业失败成被告

  小朱和小王是绍兴某高校同学,曾合伙卖过体育用品,做过房屋中介,几年下来,两人除自己负担了大学期间的费用外,还增添了不少生活乐趣,锻炼了实践能力。

  随着生意不断拓展,两位同学不满足原先的小打小闹了,觉得该“搞大点”,就想在学校里卖MP3、收音机等。而校友周某正好有进货渠道,3人一拍即合。

  去年4月,两人正式开始代销电子产品,周某先后向他们提供了1.2万余元的货物。

  但一年做下来,生意并不顺利,周某迟迟收不到货款,情急之下,今年5月,他将小朱和小王告到了法院。

  创业不能仅凭一时激情

  两名被告都是学法律的,但在庭审中,却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已付清了货款,而是一味抵赖。

  双方争执焦点在于几份收货清单和收条。周某出示了有他们签名的单据,小朱称他已付清货款,这些单据不能作为欠款证据,只能作为货物数目确认单。但小王却承认确实欠周某货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其实事实非常简单明了,两名大学生应共同支付周某1.2万余元货款。

  “这起案件提醒那些一味想创业的大学生,究竟该如何应对商业纠纷,又该如何减少此类纠纷。”法官表示,由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对一些生意上的相关手续并不是十分清楚,往往以感情代替规则,以主观判断代替理性思考,容易出现疏忽。更重要的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往往用家长的钱作为启动资金,而一旦投资失败,损失的承担者其实是家长。随着大学生创业不断增多,如何规避风险值得深思,首先一条就是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汤桂平 张明星)

来源 新华网(J-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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