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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起,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寻觅觅了。早报记者昨天从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7年便民利民措施发布会了解到,“五一”前,一份《城市设摊导则》将出炉,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
上海的小摊贩估摸着都在憧憬五一后的幸福时光,对于结束在我们身边各个城市连绵上演的“城管走鬼斗智斗勇戏”来说,上海是开了个好头,起码给了5万以上的无证摊贩一个善政的姿态——这个姿态无疑是具有范本意义的。布雷那和麦克韦的《管制与放松管制》中有这样一句话:“理论的和实证的研究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政府管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既定的目标,而正是为了这些目标才颁布管制措施的。”我们的城市政府“管”了路边摊这么多年,也“禁”了这么多年,结果呢?只是以“不断调低底层弱势群体的心理阀值”为代价换得了城市抽象的“整洁宁静”。小摊贩的生存语境是无须量化分析的一个感性问题:一个路边摊背后肯定有一张嘴、甚至一家人的生计,他们其实都可以“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乞讨或者社会救济,依照他们的境况,政府是没有权利关上他们生存的底线之门,相反,倒有义务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眼下的现实是,他们心存梦想地挣扎在城市边缘,依傍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寻求最低成本的自我救济,固然是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部分成本,但从整个社会的损益率来看,他们,显然不单单是在为城市人创造便捷朴素的生活方式。
路边摊的“上海幸福时光”要真正“落地”怕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考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的摊主必须在上海居住至少半年以上,同时要向所在街道提出设摊申请,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听取街道居民的想法,老百姓赞成,我们才会颁发临时许可证。”一是“居住前提”会不会挡住了很多流动摊贩通往“幸福”的路径;二是所在街道申请的“就地设摊”是否会消弭流动经营的“幸福值”呢;三是还得为如何防止“街道办意志”取代了“老百姓赞不赞成”找到制度化出口;四是整个办证流程成本几何还是个未知数。
城市,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合体;城市最基本的情怀应是人性化生存与多元化发展,是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的内在律动。一个宜居的城市,是华厦与廉租并重、是大卖场与路边摊和谐的地方:法国巴黎的跳蚤市场有百年历史,韩国那么多卖小吃“包装马车”也没妨碍了它的整洁美丽……城市之大,终究不在高楼阔路、不在奢侈浮华,而在胸怀之大、气度之大。但愿路边摊的“上海幸福时光”不再是一个城市的理论孤本。
转自新华网(C-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