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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后期,先后有超过15000名华工参与修筑连贯加拿大东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虽然中国劳工为建设铁路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1885年铁路竣工后,在敲入最后一颗道钉的庆功仪式上,却找不到一个华人的身影。不仅如此,加拿大政府还通过《华人入境条例》,从那时起至1923年,华人移民每人入境必须缴纳“人头税”,数目从50加元一直涨到500加元,这相当于当时一个华工两年的薪水。据统计,在1885年到1923年的近40年间,加拿大政府共向8万多名中国移民征收了总计2300多万加元的人头税。在1923年至1947年期间,当时的加拿大政府又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境。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广大华人社团开始为“人头税”的平反奔走呼号,呼吁加拿大政府承认错误,承认华人对加拿大所做出的贡献。在2006年1月的联邦大选中,“人头税”问题成为争取百万华人选票的重要议题。保守党政府总理哈珀上台后,一直表示将兑现大选承诺,平反“人头税”。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总理哈珀在众议院举行庄严仪式,就严重歧视华人的“人头税”政策和《排华法案》,向全加华人正式道歉,并公布对“人头税”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方案。
如今,加拿大的“人头税”已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然而在中国,仍然存在一种“人头税”的变种----“社会抚养费”。比较一下“人头税”与“社会抚养费”,就会发现这两者颇有相似之处:其一,这两者都带有歧视性质,“人头税”是针对特定的民族征收的,而“社会抚养费”则是针对特定的婴儿征收的。其二,“人头税”和“社会抚养费”对于被征收者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人头税”相当于当时一个华工两年的薪水,而“社会抚养费”则相当于一个居民三年至六年的人均收入,比“人头税”有过之而无不及。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生小孩都有补贴,生的小孩越多则补贴越多。例如,新加坡政府从2001年4月起开始实行“婴儿花红计划”。按照这项计划,在一个家庭里出生的第二个孩子将在婴儿出生那年以及接下来的5年内享受政府提供的总值3000新元(约折合15000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如果第三个孩子出生,那他(她)每年将获得的“花红”是1000新元,总值是6000新元。家长可以利用这笔钱为新生儿添置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在托儿所、幼儿园的教育费等。韩国为了鼓励生育,向多生孩子的父母提供电费打折的优惠措施,对于至少有3个子女的家庭减免一部分电费。日本则推出“大家庭税收优惠措施”,
以减税作为奖励,鼓励国民多生小孩。
中国的人口密度远远不及新加坡、韩国和日本,但中国的人口政策却与这些国家相反。本来多生孩子就增加了父母的养育负担,国家不提供社会抚养费倒也罢了,反而向孩子的父母征收巨额费用,无非抢了这刚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罢了,竟美其名曰“社会抚养费”,如此颠倒黑白的收费,全世界只有中国独此一家!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把孩子抚养成人的过程中,家庭的投入是主要的,国家的投入只占很少一部分;然而,当孩子长大成人并参加工作以后,对国家的贡献是远大于国家对这个孩子的投入的。也就是说,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父母抚养孩子是亏本生意,而对于国家来说则是赢利的。因此,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多数人都不愿意多生孩子,而国家则对多生孩子的家庭进行补贴。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觉醒,“社会抚养费”这种中国特色的“人头税”,其结果必然与加拿大的“人头税”一样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社会抚养费”的受害者,也将获得国家的赔偿。只有到了这一天,中国才是一个真正的“以人为本”的国家。(何亚福)
中青在线专稿(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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